版次:A4 作者:来源: 2020年04月14日
郴州日报4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一多)日前,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80735反映,市城区工行路的公共停车位上,有辆车长期停放,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这车在这里停了几个月了,好像没挪过。”“城区车位紧张,我们也不知道怎么联系车主。”“这车停的位置,超出车位几十公分,进出车辆在这里让不开车。”记者来到工行路了解情况,居民纷纷向记者表达不满。
记者在当地居民的指引下,找到了这辆白色起亚车。该车因长期无人维护落满灰尘,左右头灯和保险杠因事故破损,左前轮换上的备用轮毂因未及时充气干瘪着。通过前挡玻璃的年检和保险标识可以看出,该车2019年已经漏检,保险也已到期。
4月13日,记者在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了解到,市城市规划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长期闲置、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不仅增加了交通压力,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停放在城市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僵尸车”,交警将对车辆登记信息查询与车主取得联系,责令车主限时完成处置。
据了解,2018年我市印发《关于清理整治市城市规划区“僵尸车”的通知》,通知明确,凡登记的未达到法定报废条件的“僵尸车”或其他未登记的“僵尸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按规定缴清有关费用。凡登记的达到报废条件的“僵尸车”,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4条规定,其所有人应当主动交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交警部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