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4 作者:来源: 2020年07月02日
炜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2018)湘10民初583号民事判决书对黄京(身份证号码431026****12083010)享有的债权,现已全部转让给蓝增光(身份证号码445122****0315093X,联系电话13480915211)。该债权已与炜桦贸易有限公司无关,请债务人黄京立即向蓝增光联系并偿还债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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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