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法院

司法救助暖人心

版次:A3    作者:来源:    2021年05月27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邓国军 谭国群)“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我解决困难!”5月20日,被救助人吴某佑在接过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郴州中院)委托宜章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彭忠光和立案庭庭长邓国军送来的5万元救助金后激动地说。至此,一个经历了25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问题终于了结。

经查,1995年9月9日,吴某佑之父吴某发因纠纷被同村村民吴某扬故意杀害,吴某西(吴某发之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郴州中院以吴某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某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吴某西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郴州中院将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指定宜章县人民法院执行,因吴某扬在监狱服刑,其名下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赔偿一直无法执行到位。

申请人吴某佑的父亲被害后不久,其母亲因病去世,他成为了孤儿,生活十分艰辛,靠爷爷、奶奶抚养成人。2019年,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吴某佑靠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无依无靠至今未婚,十分困难。

在了解吴某佑的情况后,宜章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审判执行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结合起来,积极帮助其向郴州中院申报司法救助资金并获批准。

近年来,宜章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积极开展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帮扶活动,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切实化解信访积案。2019年以来,该院已落实司法救助28人,发放救助金75.5万元,收到了良好的帮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