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

(第七批)

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4年05月26日

截至2024年5月25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21件(其中郴州市7件,重点件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第七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七批 2024年5月16日)

序 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3HN202405150101 1.金奥工贸有限公司冶炼铁矿产生废气扰民,煤灰导致附近树木枯萎,工厂地址离附近的村庄都很近,24小时生产噪声也很大。

郴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1.金奥工贸有限公司冶炼铁矿产生废气扰民,煤灰导致附近树木枯萎,工厂地址离附近的村庄都很近,24小时生产噪声也很大不属实。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于5月16日、17日委托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嘉禾县金奥工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和噪声达标,查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高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日均值数据均达标。经调阅嘉禾县金奥工贸有限公司环评资料,该公司建设前,除厂界东北面约220m处有2户散户居民外,最近居民集中区(长溪村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距离厂址1000m以上,且都处在厂址的上风向或侧风向。5月18日上午,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到嘉禾县金奥工贸有限公司附近现场勘查,未发现附近树木有成片死亡的情况。

2.松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蓝嘉陶粒厂、嘉禾县信拓工贸有限公司、国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鑫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也有废气及噪声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加强监管和监测,保障好群众的合理合法环境权益。 处理情况:无

已办结 无

2 X3HN202405150045 天栎农牧公司、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所开办的养猪场产生的近百吨粪渣堆放在露天山坡,经雨水冲刷后,污染饮用水源,村民反映井水中有猪屎臭味,检测报告显示饮用水出现不同程度的大肠菌群污染。 郴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对永兴县天栎农牧有限公司依法查处,并启动污染环境生态损害赔偿。6月30日完成八公分村油市塘水池、老湾水池2口露天公共水池升级改造工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处理情况:

1.洋塘乡政府从4月16日起,每日对周边村民免费发放桶装饮用水,确保村民饮水安全。4月16日—5月16日,对八公分村油市塘水池、老湾水池2口露天公共水池先后进行5次清洗消杀。永兴县疾控中心入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当地村民未出现因饮水而导致的胃肠感染性疾病。

2.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已对永兴县天栎农牧有限公司立案查处,督促企业将违规堆积的猪粪彻底清运处理,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3.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涉事企业与村民代表于5月13日签订了行政调解协议书,对村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主要用于公共水池改造升级等项目。

整改情况:

1.永兴县天栎农牧有限公司已将堆放的约80吨粪渣送至桂阳县盛福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对已清理的原猪粪堆放点裸露土地复绿种植油茶树。

2.永兴县疾控中心持续对八公分村自来水及周边相关水井水池进行跟踪检测,各项指标均已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郴州市永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伍家河进行地表水监测(污染源入河口上下游50米、取水点),结果表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

未办结 无

3 X3HN202405150100 郴州华宇风电有限公司在北湖区仰天湖乡永春村、青山村,鲁塘镇长溪村、红星村附近大山生态红线范围内建设风力发电站,严重破坏当地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保护区、高山湿地区域。

1.2021年8月无开工令、政府相关批准文件、施工设计图等文件,强行野蛮开挖,大肆破坏林木,造成水土流失,雨季山洪暴发、旱季水源断流。

2.华宇风电先建后批、少报多建,未按规定在风电场项目实施前进行环境评估。

3.该项目以租代征,未按集体土地征收价格补偿村民的山林田土。

郴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郴州华宇风电有限公司在北湖区仰天湖乡永春村、青山村,鲁塘镇长溪村、红星村附近大山生态红线范围内建设风力发电站,严重破坏水源涵养林保护区、高山湿地区域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和矢量数据比对,该公司碧潭风电场未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建设风力发电站,所在北湖区仰天湖乡、鲁塘镇区域无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和高山湿地区域。

2.2021年8月无开工令、政府相关批准文件、施工设计图等文件,造成水土流失,雨季山洪暴发、旱季水源断流问题不属实。

华宇公司于2019年12月获得北湖区发改局批准开工,2019至2020年分别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长期使用林地许可面积约159亩、临时使用林地许可面积约118亩)、环评批复、施工设计图等文件,2021年7月开工建设。该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已落实上下边坡、弃土场等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工作,正在向省水利厅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碧潭风电场所在的鲁塘镇、仰天湖乡近两年未发生雨季山洪暴发、旱季水源断流等灾情。

3.严重破坏当地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强行野蛮开挖,大肆破坏林木,华宇风电先建后批、未按集体土地征收价格补偿村民的山林田土问题属实。

4.华宇风电少报多建,未按规定在风电场项目实施前进行环境评估问题不属实。

该风电场批准的总装机规模为150MW,分三期建设。目前碧潭风电场已完成一、二期建设,装机规模100MW,在开工前获得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

5.该项目以租代征问题不属实。

该项目施工便道为临时用地,租用仰天湖瑶族乡境内148.21亩地,租用鲁塘镇11亩地,租期25年,已支付租金,无须办理征地手续。

6.项目建成后,存在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村民身体不适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对违法使用林地刑事案件处理到位,完善项目用地手续,按标准补偿村民的永久征地款。 处理情况:

1.经核实,碧潭风电场存在施工便道少批多占、批东建西违法占地图斑20个,违法使用林地约44亩,破坏公益林和重点商品林地植被面积约64亩(其中国家二级公益林34亩、省级公益林2亩,重点商品林28亩)。

2.碧潭风电场一期项目征地补偿已到位。二期部分道路非法占地导致的刑事案件尚未结案,永久占地未完成征收,补偿款暂未支付给村民。

整改情况:

1.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行政处罚违法施工主体8个,查处违法使用林地约44亩,罚款77.0534万元;对涉及刑事案件的行为,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5月17日移送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移送查处面积约20亩,现已经侦结完毕并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2.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2年10月对华宇风电一期、二期未取得用地手续违法建设的31座风电基座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3.1万元。

未办结 无

4 X3HN202405150048 资兴市唐洞街道星塘村塘衣垅重金属冶炼废渣污染生态环境,导致地表水砷含量超标为0.30mg/L。 郴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资兴市唐洞街道星塘村塘衣拢重金属冶炼废渣污染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2.导致地表水砷含量超标为0.3mg/L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修复填埋场破损的防渗膜。 处理情况:

资兴市唐洞街道星塘村塘衣垅废渣安全填埋场2014年完工封场后,固化效果好,几年后几乎没有渗滤液产生,生态植被恢复良好,对周边生态环境几乎没有影响。但近期现场排查发现,大唐华银资兴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1月在6KV宝周线输电线路施工时,将4根电线杆立于填埋场内,致使填埋场防渗膜被破坏,雨水渗入导致渗滤液重新产生,最高约4吨/天。根据郴州市资兴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该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坝体下方雨水沟和排水管砷、铅、镉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

整改情况:

未办结 无

5 X3HN202405150047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崟锐建材厂存在以下问题:

1.长期无煤矸石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采乱挖煤矸石、页岩,盗窃国家资源。非法占有农田、林地,导致严重水土流失,生态破坏严重。

2.烟气处理长期弄虚作假,水池设有暗管阀门,水未进入脱硫塔喷淋直接回流,烟气未经过任何脱硫处理直接排放,(水池ph呈强酸性证明废气并未进行脱硫处理);根据国家法规高于45米烟囱需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该厂烟囱超过70m却未安装在线监测。

郴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长期无煤矸石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采乱挖煤矸石、页岩,盗窃国家资源。非法占有农田、林地,导致严重水土流失,生态破坏严重问题不属实。

经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实地勘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私采乱挖煤矸石、页岩行为,原料均为外购。经套合国土三调成果,该厂占地总面积23716平方米,未占用农田、林地。经临武县水利局核实,该厂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落实,厂区截排水沟和污水收集池修建完整,下边坡已植树复绿。

2.烟气处理长期弄虚作假,水池设有暗管阀门,水未进入脱硫塔喷淋直接回流,烟气未经脱硫处理直接排放,(水池ph呈强酸性证明废气并未进行脱硫处理)。在地方保护主义长期包庇下,该厂问题始终未解决,使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问题不属实。

经查,水池旁有一带阀门的白色PVC塑料管,系企业技改前脱硫池接水口(自来水),现已弃用;另水池上方的墙壁上有一水管,连接自来水。未发现水池水未经脱硫塔直接回流情况。2024年5月17日,执法人员现场核实,企业正在生产,企业脱硫塔循环池一共8个,其中投药池1个,回水池7个,现场对脱硫塔投药池进行pH值检测,显示pH值为11.16(碱性),脱硫塔运行正常。武水镇人民政府核实,该企业属招商引资企业,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部分属实 完善用地手续,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确保达标排放。 处理情况:

1.该企业2023年被纳入郴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目前暂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5月17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对临武县崟锐建材厂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已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企业的排放口废气进行采样检测,要求企业拆除水池旁弃用的白色PVC塑料管。

2.5月16日,临武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发现临武县崟锐建材厂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善用地手续。

整改情况:

1.该企业已拆除水池旁弃用的白色PVC塑料管,正在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措施,按要求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

阶段性办结 无

6 X3HN202405150101 1.郴州市朝阳矿业双园区冲多金属矿的开采范围达到了14平方公里,这既侵占了五个自然村的土地,还涉及了三千多亩基本农田,使得当地农民无法正常耕种,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经济来源,至今未解决。

2.该矿区的开采范围涉及了生态红线内的二点多平方公里,以及五盖山自然保护区的四点多平方公里的禁采区。

郴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郴州市朝阳矿业双园区冲多金属矿的开采范围达到了14平方公里,这既侵占了五个自然村的土地,还涉及了三千多亩基本农田,使得当地农民无法正常耕种,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经济来源,至今未解决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郴州市双园冲锡多金属矿矿区范围为14.6025平方公里,是经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依法批准设立的采矿权,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不影响地上土地使用,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没有改变,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郴州市朝阳矿业有限公司在2007年到2009年建设了矿山办公楼、员工宿舍用于矿山生产管理服务的必备设施,与东市村双园冲组有租赁补偿协议,支付了租金。经套合“三区三线”成果,矿区范围内涉及耕地83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31.03亩、一般耕地704.97亩,经苏仙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调查,一般耕地无地面设施,该矿体埋藏较深,不影响耕种;基本农田内无井下工程和地面设施,矿区范围内的耕地当前大部分都种植了玉米、花生、蔬菜等作物。

2.该矿区的开采范围涉及了生态红线内的二点多平方公里,以及五盖山自然保护区的四点多平方公里的禁采区问题不属实。

经套合湖南省“三区三线”数据,该矿矿区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无重叠,开采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确认郴州市苏仙区柿竹园矿等 5 个矿业权是否调出湖南苏仙五盖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范围的请示》的复函,该矿矿区范围与五盖山自然保护区不重叠。

3.由于历史上的乱采乱挖行为,矿区内留下了上百个矿点,积水问题非常严重,这极大地增加了透水事故的风险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采矿许可证审批后依法办理矿山用地手续,恢复生产前完成井下巷道积水等安全隐患整改。 处理情况:

郴州市双园冲锡多金属矿因采矿许可证过期,证照不全,不得恢复生产,新证未颁发之前不能办理矿山用地手续。在停工停产期间不需要对井下巷道积水等安全隐患实施整改。区政府要求该企业在完善证照手续前不得擅自生产,做好矿山井口值班值守和巡查,做好相关风险隐患排查,在恢复生产前开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治理方案,完成安全隐患治理后方可生产。

阶段性办结 无

7 D3HN202405150098 苏仙区工业园多家冶炼工厂排放异味很重的冶炼废气,白露塘镇福源新村九组多位村民在广州检查出血液中铅超标。 郴州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苏仙区工业园多家冶炼工厂排放异味很重的冶炼废气问题属实。

2.白露塘镇福源新村九组多位村民在广州检查出血液中铅超标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到位。

2.对排查发现的企业突出环境隐患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10日—5月18日,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柿竹园有色冶炼片区所有企业开展水、气、渣环境问题全面排查,群众反映的“异味很重的冶炼废气”实为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郴州钨制品分公司萃取工艺使用的异味药剂,其通过车间逸散、废水中残留挥发等途径影响周边环境,造成异味扰民。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已向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郴州钨制品分公司下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交办函》。现场检查发现郴州华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频炉车间建有3台简易窑炉,涉嫌未批先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已对郴州华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2024年5月10日—5月14日,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在产企业进行了污染物监测,在产3家企业(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郴州钨制品分公司、郴州市汇创新材料有限公司、郴州市金信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污染物(硫化氢、氨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指标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整改情况:

1.郴州钨制品分公司正在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提质改造,试运行MVR多效蒸发结晶系统。

2.郴州华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拆除未批先建设备。

未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