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5年01月01日
□ 陈安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是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建设者。长期以来,北湖区人民法院秉持“营商环境、优无止境”的理念,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八个有机统一”的现代化司法理念融入司法实践,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从组织体系、诉讼服务、高效执行、破产审判等“小切口”发力,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北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一号工程”抓落实,科学高效谋篇布局。北湖区人民法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扎实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并锚定以降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规范司法行为,优化政法服务,时刻把法院工作放到中心大局中思考谋划,确保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近年来,北湖区人民法院构建商事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对商事纠纷案件添加“涉企”或“涉营商环境”标志,给予“白名单企业”诉讼服务便利,实现商事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执,防止企业因涉法涉诉被“拖瘦”“拖垮”。同时,北湖区人民法院推行“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类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办案模式,形成多数简单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由院长、庭长精细化办理的审判体系,并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立完善投诉登记台账,收到诉讼服务满意度好评1245条,满意度评价占比87.12%。
做精破产审判提质效,府院联动协同治理。北湖区人民法院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成立“执破融合合议庭”,打造出理念融合、程序融合、效果融合的新模式。2024年以来,法院新收破产案件17件,结案16件,收结案数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迎来了“失活”市场主体清退高潮;出台《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系列文件,以制度先行确保破产办理规范推进,获湖南高院点赞;不断优化简案快审标准化流程,缩短办理周期,降低办案成本。2024年,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审结破产案件14件,平均审理周期113.07天,较上一年度大幅缩短133.43天。同时,北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北湖区财政局发布《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确保“僵尸企业”有序退场,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高效运行,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推进体系。
针对典型性案件,北湖区人民法院实行集约化审理,充分发挥统一类案裁判结果的示范作用,实现系列矛盾纠纷整体化解。今年初以来,法院共计审结民营企业案件3797件,审结涉公司、合同、股权等商事纠纷案件95件,平均结案时间43.61天。北湖区人民法院大力整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现象,建立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案件工作台账,按期上报、统一调度、跟进整改,认真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等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及时清偿债务、预防新增拖欠;积极开展非法集资、涉“高利贷”“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运用刑罚手段净化金融安全环境,审结盛大金禧、小埠浩元等涉金融刑事案件13件,追赃挽损1463万元。
深耕法律服务责任田,厚植营商环境新沃土。北湖区人民法院动员员额法官与辖区内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结对子”,为云南锡业郴州锡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小埠古村提质项目等提供一对一帮扶。北湖区人民法院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原则,充分对接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诉讼风险分析、诉前调解建议等服务。依托派出法庭矩阵,北湖区人民法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深入辖区企业、街道,巡回审判、开办“微讲堂”共计80余次,力争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今年初以来,法院受理涉企强制执行案件1349件,执结1237件,为各类企业执行到位账款共计1.5亿余元。
北湖区人民法院创新适用“执前调”程序,由执行部门会同立案部门对于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优先采取执前调解(督促)和正式立案程序,引导163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款570余万元。秉持“放水养鱼、培土育苗”的执行理念,法院审慎使用强制执行措施,成功办理郴州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全置换”,以企业不动产置换账户冻结资金,保障公司项目继续进行。
创新多元解纷新模式,唱响区域共治协奏曲。北湖区人民法院携手北湖区工商业联合会构建“总对总”诉调工作机制,邀请郴州商会驻郴州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通过“法院+工商联”模式,成功将17件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北湖区人民法院共设立15个非诉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总对总”调解组织28家,录入基层治理单位74个,对各类纠纷案件进行精细化调处。北湖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市最大的诉源治理指挥中心,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诉调衔接分流化解。2024年以来,法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8070件,调解结案6995件,成功将86.68%的案件纠纷化解在诉前。
(作者系北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