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2 作者:来源: 2025年01月03日
●李红峰不慎遗失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7日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收据号码:湘财通字(2020)№3662663860,收据内容:财产案件受理费1167.83元,案件号:(2020)湘1003民初2546号,特声明作废。
●彭芳、阳隆不慎遗失小孩阳欣妍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V430216618,特声明作废。
●谢国辉不慎遗失人民警察证,警号:4342165,特声明作废。
●永兴县人民医院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份,票据号码:湘财通字(2018)304353268,特声明作废。
●郴州市邝永乐服饰店不慎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431000600362844,特声明作废。
●余前武不慎遗失永兴县公安局开具的票据1份,票据号码:377418045X,金额:4000元,特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