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版次:A02    作者:来源:    2025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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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王宪合诉你(单位)用工主体责任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郴开劳人仲案字〔2025〕第4号),申请人王宪合请求你(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对申请人王宪合所受的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现定于2025年4月15日14时30分在郴州市五岭大道73号郴州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634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73号33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5-2263406

郴州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