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法院
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5年03月12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许文静)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2024年审理的一起驾校违约未办理保险引发的赔偿案,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调解圆满解决,驾校最终赔偿肖某某等人24万余元。
2022年3月26日,某驾校发布招生广告,宣称春节期间报名费用全包,包括培训费、工本费、体检照相费、学车意外伤害保险费及考试费等,并承诺考试不过补考费由驾校承担。该广告吸引了众多学员报名,邓某某就是其中一员。
2022年4月1日,邓某某向挂靠在该驾校的教练曹某某缴纳了4200元学费,其中包含100元保险费,驾校当日出具了收据。但驾校收取保险费后,并未按照约定为邓某某办理学车意外伤害保险。同年5月16日,邓某某在参加科目二考试后,乘坐教练车返回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邓某某的近亲属肖某某等人,要求驾校在机动车辆驾驶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可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于是,肖某某将此事诉至永兴县人民法院。
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驾校收取保险费却未为邓某某办理相关保险,这已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也证实了驾校存在收取保险费但未办理保险的情况。邓某某在考试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辆驾驶学员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因此,法院判决驾校在机动车辆驾驶学员意外伤害险保险范围内赔偿肖某某等人29万元。
驾校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驾校赔偿肖某某等人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