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5年04月29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蒋志平)近日,中共郴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郴州市审计局共同制定出台《郴州市内部审计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内部审计人才库入库的范围和条件。入库人才必须为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单位从事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或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审计、会计、金融、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环境评估、工程监理、计算机技术、法律等一项或多项专业知识背景,能胜任审计工作。
《办法》明确了入库人才的权利和义务。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审计项目时可从人才库选取人员参加“以审代训”。“以审代训”人员在实施审计中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的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检查和调查取证等相关权限,“以审代训”人员参加的审计项目可作为工作业绩材料,如被评为全国或全省优秀项目,比照审计组成员享受相应荣誉。入库人才享有优先参加由省审计厅、省内部审计协会、市审计局组织的有关会议及培训交流等活动的权利。同时,“以审代训”人员在审计中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及“八不准”规定,在审计项目实施前认真填写《保密和廉政承诺书》,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对所承担审计事项的审计质量负责。
《办法》还规范了人才库的管理、使用和退出机制。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科每年根据工作情况对入库人才进行充实、调整。强化入库人才运用,开展内审培训和项目培训,通过内部审计人才库为国家审计提供专业咨询,以人才库为纽带,通过课题研究、业务交流、情况通报等,充分利用人才优势,为审计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对存在拒绝接受审计组统一管理和监督等9类情形的入库人才进行调整退出,对存在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职业规范实施审计,造成严重后果等5类情形的入库人才,依规依纪依法将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办法》要求做好入库人才评估。在审计项目结束后,对“以审代训”人员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业务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出具《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考核鉴定表》,对表现优异的“以审代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办法》的出台施行,将促进我市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内部审计人才,为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