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人民法院为2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

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5年06月04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肖薇)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的申请执行人代表黄某、李某,专程向苏仙区人民法院送来两面锦旗,以表达对法院公正司法、高效执行的诚挚谢意。

2023年2月至4月,黄某等23人受雇于包工头谭某、颜某,在郴州某项目工程中负责清理建筑、装修垃圾等工作。工程完工后,谭某、颜某未如约支付工资。2024年12月底,黄某等23人陆续向苏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项目承包人长沙某建筑公司和实际施工人谭某、颜某支付劳动报酬共计7.6万余元。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苏仙区人民法院迅速通过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受理了这一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介入,深入了解案情,并仔细核对拖欠的工资数额。在审理阶段,承办法官发现颜某在另一起案件中,诉讼费退费高达16万元,且该笔款项将在案件审结后退还颜某。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顺利支付,承办法官决定暂缓该笔退款,并与执行局积极沟通,提前制定执行预案。

然而,该系列案的调解过程并不顺利。最终,承办法官依法在立案20天后快速作出判决,被告谭某、颜某应向黄某等人支付劳务工资及利息,同时,被告长沙某建筑公司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欠薪事实,这让黄某等人松了一口气。但判决生效后,谭某、颜某及长沙某建筑公司均以资金困难为由,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2025年4月1日,黄某等人向苏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立即行动,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此时,被执行人颜某那笔16万元待转的诉讼费退费成为案件的突破口。执行员立即与颜某取得联系,向其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及这笔钱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性,要求配合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员的努力下,颜某同意将这笔钱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4月8日,这笔款项顺利扣划到法院账户。

“真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工资。”黄某感慨地说。短短一周时间,23位农民工的辛苦钱便有了着落。随后,黄某、李某等申请执行人陆续收到了法院发放的被拖欠已久的劳务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