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人民法院护航诚信企业重焕生机

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5年10月22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佩琳)“多亏了法院看重我们企业多年积累的信用,才给了我们重生的机会!”近日,嘉禾县某铸造公司负责人在按和解协议支付第一笔大额款项后,难掩激动之情。这起由嘉禾县人民法院推动的破产和解案件,生动诠释了“信用是企业立身之本”的深刻内涵,彰显了司法机关以信用为纽带化解纠纷的创新实践。

此前,该铸造公司因短期资金链断裂陷入资不抵债困境,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嘉禾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孔辉受理此案后,将企业信用状况作为案件处理的关键考量因素,而不局限于程序审查。为全面摸清企业“信用家底”,李孔辉带领办案团队向工业园区管委会、铸造行业协会、税务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单位发出书面问询,详细了解企业历年纳税记录、行业口碑、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发展前景。各单位及时反馈,称该公司虽遭遇短期困难,但自成立以来无重大失信记录,产品质量稳定,在本地铸造行业拥有良好的信用基础。

“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即便陷入资不抵债困境且接到破产申请,该公司在办理税务注销前置手续时,仍主动梳理历年税费,发现一笔迟缴税款后,未等税务部门催缴便主动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李孔辉介绍,这一行为进一步印证了企业“困境不丢诚信”的底色。办案团队综合各方反馈信息,确认该企业债权债务清晰、具备经营潜力,其长期积累的信用与困境中的诚信表现,成为推动和解的关键因素。

法院随即组织债权人与企业双方进行座谈,出示信用核查材料,重点说明企业主动补缴税费情况,并分析企业发展前景,引导双方认识到:和解既能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又能保留优质市场主体。

信用的“加分项”最终促成和解协议的达成。债权人基于企业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意给予还款宽限期并调整还款计划;企业则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约履行,以实际行动维护自身信用。目前,该案刚达成和解不久,该公司便已按协议约定支付了第一笔大额款项,用履约实效迈出了信用修复与经营复苏的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