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人民法院

化解两起校企买卖合同纠纷

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5年12月08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蒋佳惠)11月27日,临武县人民法院运用“诉求锚定+释法说理+利益平衡”的创新调解路径,成功调解两起某学校分别与贸易有限公司、食品商行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自2022年起,原告贸易有限公司、食品商行与被告学校达成合作,由原告定期向被告学校食堂供货。截至2025年5月,原告累计供货总价值达400余万元。然而,因被告学校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清偿货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临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学校支付全部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工作,全面细致地梳理双方往来订单、对账记录、结算材料等核心证据。考虑到该案涉及校企合作,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影响后续合作,且学校确实面临资金周转压力,直接执行可能对正常教学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为最大程度降低纠纷对双方的负面影响,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理念,组织双方进行多轮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学校分五期支付全部拖欠货款,贸易有限公司、食品商行放弃逾期利息主张,双方继续履行原购销合同。调解协议生效后,学校已按约支付第一期货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