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6年03月20日
决定免去:
莫雄的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友荣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侯清泉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李建湘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薇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李虹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友荣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薇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建湘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林海波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