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2 作者:来源: 2026年04月10日
按照郴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要求,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现将对一批原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历史遗留往来账款进行处置。
请与原郴州市房产管理局有尚未结清往来账款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始凭证及相关佐证材料,与我中心联系并办理账务核对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的,我中心将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及《郴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联系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56号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财务科915办公室
联系人:欧阳树珍
联系电话:0735-2625783
特此公告
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