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4 作者:来源: 2026年04月15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邓诗琪)“法官,赔偿款拿到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我也松了一口气,悬了几年的心终于放下了。”近日,在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两起原本陷入僵局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迎来圆满结局。这背后,是嘉禾县人民法院“169”模式(探索“1个目标”、统一“6项管理”、集约“9项事务性工作”)的生动实践。
2025年初,张某因车辆违停致人死亡承担次要责任,被判赔偿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义务,王某家属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张某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无独有偶,2020年,欧阳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该法院判决李某赔偿1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网络查控显示李某名下无财产,李某提出以5万元了结此案,遭到欧阳某某当场拒绝。承办法官深入调查发现,李某家境困难,系家中唯一劳动力,确无一次性履行能力。两起案件双双陷入僵局。
过去,这类“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极易被“终本”搁置。但在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启动了“169模式”中的联动调解机制。该模式以高效执行、案结事了为目标,既维护法律权威,又真心化解矛盾,促使执行干警在看似“无解”的案件上多想一层、多走一步。执行指挥中心对无财产案件建立“回头看”机制,由终本管理团队专人负责,一旦发现和解契机,第一时间响应。同时,将文书送达、线上查控等9类事务集中处理,让干警从“案头”解放出来,一门心思沉到“地头”做群众工作。
在张某案中,执行干警雷龙生联手镇村干部,多次上门沟通,既讲明法理,也讲清人情。最终,张某及其亲友共同凑齐赔偿款,一次性履行完毕。欧阳某某案的调解过程则几经磋商,从5万元到7万元,再到9万元,每一次数字的变动,背后都是执行干警李文强的反复奔波。最终双方以9.7万元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如期履行。随着赔偿款到位,两个家庭重新回到生活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