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司法机关审理一起“帮信”罪案件

版次:A04    作者:来源:    2026年04月16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聪)“我当时想挣点快钱,就把身份证借给他们去用,我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事,但是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近日,易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5年3月,易某在玩电脑游戏时,听网友称只需“出借”身份证件便可获得丰厚报酬。遂听信对方安排,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营业执照、公司印章,同时开设了对应的对公账户和U盾,并将该公司对公账户密码提供给电信诈骗集团使用。诈骗集团利用易某的对公账户转移涉诈资金,涉案流水达220万余元。

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指出,当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呈现多发态势,部分学生及无业青年等群体因法律意识薄弱,随意出借个人银行卡、支付账户等,容易成为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如何有效避免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检察官提示,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绝不出租、出借或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及各类支付账户;对“高薪兼职”“轻松获利”等诱惑保持警惕,不参与来源不明的资金转移等违法违规活动;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