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6年04月28日
决定任命:
谢东斌为郴州市水利局局长;
杨 发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欧阳志杆的郴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刘志军的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谢 莉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侯回平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勇军为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唐 超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湘龙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肖思清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