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相关事项公告

版次:A02    作者:来源:    2026年04月29日

因郴州市康永佳盛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其位于郴州市同心路10号(原金星宾馆地块)土地和建筑物收归为政府储备土地及城市更新需要,我中心拟收购位于郴州市同心路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拟收购标的物具体情况如下:郴州市康永佳盛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郴州市同心路10号一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湘(2020)北湖不动产权第0119392号,宗地面积为11204.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16689.12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

如与上述收购标的物存在利害关系的,请相关利害关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中心提交申报相关权利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提交申请或未提交申请的,均视为相关利害关系人放弃自身权利,我中心将与郴州市康永佳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收购补偿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将该宗地纳入政府储备土地依法予以处置。

受理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29办公室

联系人:龙文娟 钟倩

联系电话:0735-2362189

特此公告

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