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启事

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6年05月12日

●王利雄不慎遗失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2010年10月21日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份,票据号码:湘财通字(2009)№0733314809,票据内容:财产案件受理费(预收)金额6423元,特声明作废。

●吴佳玲不慎遗失护士执业证书,编码:202243003408,特声明作废。

●资兴市州门司镇杨公塘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2024年8月9日开具的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1份,票据号码:湘财通字(2023)№00053861,特声明作废。

●曹健不慎遗失永兴县公安局2014年3月5日开具的票据1份,票据号码:1444045408,特声明作废。

●唐焕宣不慎遗失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41431000000749,特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