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人民法院调解婚姻家事纠纷

版次:A03    作者:来源:    2026年05月15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邓国军 曹珑欣)近日,宜章县人民法院综合庭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事纠纷。承办法官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上门调解、多方联动的柔性司法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司法温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悉,吴某(女)与卜某(男)系同村村民,早年外出务工期间经人介绍组建家庭,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10岁和5岁。因婚后感情不和,双方协商离婚未果后诉至法院,首次离婚诉请被依法驳回。此后,双方感情仍未改善,吴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两名未成年子女各抚养一个的抚养权诉求。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争执激烈、互不相让,亲属间也难以达成共识。承办法官深知,若父母离异导致年幼兄妹分离,极易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违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核心原则。为此,承办法官践行“调解优先、温情司法”理念,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并邀请基层组织干部及双方亲属共同参与调解,从法律规定、子女成长、亲情维系等多角度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优先考虑子女的成长需求。

在充分征询各方意见并尊重子女意愿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提出“两孩不分隔、同随父亲生活”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两名子女均由卜某抚养,吴某依法享有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