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外甥结伙盗采钨矿 汝城检法联合公开庭审

版次:A04    作者:来源:    2026年06月25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泉极 朱文)近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李某甲等3人非法采矿案,在该县延寿瑶族乡集市旁公开开庭审理,多名群众旁听庭审。

经查,被告人李某甲与李某乙系父子关系,钟某某系李某甲外甥。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期间,李某甲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教唆其子李某乙、外甥钟某某等人,多次潜入当地废弃矿洞盗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钨矿资源。所采钨矿由团伙成员分组出售,收益在组内平均分配,一个多月内累计作案数次。案发时,公安机关当场查扣尚未出售的钨矿百余公斤,经核实,盗采钨矿总价值达20余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并出示相关证据,3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该案向旁听群众进行法治宣讲,详细解读非法采矿罪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非法采矿行为不仅破坏国家战略资源,更对盗采者自身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废弃矿洞长期封闭、通风不畅,易积聚有毒有害气体,且缺乏必要的支护防护措施,极易引发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检察官同时强调,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采,切勿心存侥幸。

旁听村民纷纷表示,这样的庭审听得懂、记得住,警示教育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