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返岗的公告

版次:A02    作者:来源:    2026年07月09日

匡爱文,男,身份证号码:43282319720821xxxx,系永兴县樟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鉴于你未经单位同意且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长期缺岗,已严重违反了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返岗或主动辞职,逾期,本单位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与你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特此公告

永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