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4 作者:来源: 2026年08月04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黄腾)近日,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提起公诉。被告人谭某荣因感情纠纷,故意损毁他人车辆,造成经济损失近7000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谭某荣与被害人谢某曾系情侣关系。分手后,谭某荣因感情破裂心生不满。2026年3月24日凌晨,谭某荣前往谢某居住的小区地下停车场,使用匕首、石块对谢某的白色轿车进行打砸,致使车辆轮胎、挡风玻璃及车身漆面等多处部位受损。经鉴定,车辆受损价值近7000元,修复费用近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公民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情感矛盾不能成为毁坏他人财物的正当理由。谭某荣因一时冲动触犯刑法,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面对情感及人际矛盾,应理性沟通、依法维权。采取损毁财物、暴力报复等极端方式宣泄情绪,不仅需全额赔偿经济损失,还将面临刑事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