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公告

版次:A02    作者:来源:    2026年09月17日

中科投金(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我双方于2024年3月7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按先付后使用原则,每年6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度全部租金;租金逾期90日,我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你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违约行为已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我方已于2026年6月15日通过微信向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欧祖强发送解除通知。现再次公告,你我双方于2024年3月7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后正式解除,协议项下双方权利义务即告终止。请你公司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搬离租赁场地、交还土地,办理相关交接事宜。

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柏树下社区居民委员会下何家居民小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