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批 2026年9月17日)

版次:A08    作者:来源:    2026年09月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3CZ202609170001 桂东县寨前镇槐村村民反映,桂郴高速一标岳阳路桥24小时打桩机施工,产生噪声扰民,请求处理。 郴州市桂东县 噪声 经桂新高速公路桂东段建设协调指挥部、市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寨前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9月中旬以来,兰塘大桥、桂塘大桥3根桩基已钻挖到位,为防止不及时灌装造成塌孔以及周边构筑物沉降、开裂等次生灾害,项目部夜间进行了混凝土灌注、回填桩基等作业,确实产生了施工噪声。 属实 处理情况:一是立即停止非必要的夜间施工,除特殊工艺或紧急情况外,21:30至次日6:00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仅保留必要的安全值守。二是优化施工计划,将钢筋切割、导管拆除、混凝土浇筑等高噪声工序全部调整至昼间进行,合理压缩夜间作业时间。三是严格夜间施工审批与公示制度,确因工艺要求需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依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整改情况:经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改情况复核,该工地夜间施工噪声问题已整改到位。 无

2 D3CZ202609170002 资兴市旺角龙庭小区居民反映,楼下柴火鱼、顶家家、万家灯火餐饮店,油烟大,油污乱排、垃圾乱堆导致卫生环境差,老鼠成灾,影响居民,请求处理。 郴州市资兴市 大气,其他 污染 经资兴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东江街道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其中“楼下柴火鱼、顶家家、万家灯火餐饮店,油烟大”问题基本属实,因油烟净化器清洗不及时,油烟异味飘至小区内;“油污乱排”问题不属实,上述三家餐饮店油烟均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门店污水通过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垃圾乱堆导致卫生环境差,老鼠成灾,影响居民”基本属实,门店后方墙体与小区地下车位挡土墙之间存在狭长间隙,堆放砖头、垃圾等物品,卫生较差,易滋生鼠患。 基本 属实 处理情况:资兴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向三家涉事餐饮门店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一是责令涉事门店立即开展油烟系统清洗维护,建立清洗维护台账;二是全面整治区域环境卫生,对屋后区域砖头、垃圾、废弃杂物全部清理清运,对屋后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三是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布设灭鼠毒饵站,投放灭鼠药剂,开展鼠患消杀工作。 整改情况:目前三家门店全部完成油烟净化器及管道清洗工作,门店屋后杂物已全部清理,地面硬化完成,区域冲洗消杀到位,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无

3 D3CZ202609170003 苏仙区香雪桥粥王店和对面千斤顶烧烤店油烟污染,餐饮污水直排到附近香兰苑小区路面,影响居民日常出行;附近还有多家麻将馆噪声扰民。 郴州市苏仙区 大气、噪声、水 经市城管执法支队苏仙大队、白鹿洞街道、山川塘社区、龙门池社区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苏仙区香雪桥粥王店和对面千斤顶烧烤店油烟污染”问题部分属实,上述两家餐饮门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已对排放油烟进行采样检测,尚未出具检测结果;“餐饮污水直排到附近香兰苑小区路面,影响居民日常出行”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附近还有多家麻将馆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督促两家门店在经营时必须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已对两家门店进行油烟检测,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对两家麻将馆的经营者谢某某、曹某某进行了现场约谈警示。 整改情况:两家餐饮门店已按照要求配合完成油烟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白鹿洞街道已强化日常巡查,督促两家麻将馆不得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无

4 D3CZ202609170004 嘉禾县中港珑熙府小区居民反映,嘉滨湖夜宵美食街,17点到凌晨6点营业,油烟大,噪声扰民并且半夜有人打架吵闹,影响居民休息;小区使用盘江水库为水源的自来水浑浊,请求处理。 郴州市嘉禾县 大气,噪声 经嘉禾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嘉禾县公安局、珠泉镇政府、嘉禾县自来水公司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其中“嘉禾县中港珑熙府小区居民反映,嘉滨湖夜宵美食街,17点到凌晨6点营业,油烟大,噪声扰民并且半夜有人打架吵闹,影响居民休息”问题基本属实;“小区使用盘江水库为水源的自来水浑浊”问题部分属实,盘江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但因供水管网老化等原因,小区自来水开启时存在短时间内发黄、浑浊现象。 基本 属实 处理情况:一是调查组对28家夜宵商户开展政策宣传,要求商户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保养;二是出台《嘉滨湖美食街油烟排放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对检测超标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组织开展调研,争取资金建设专用油烟管道,进一步完善油烟治理设施;四是集中冲洗自来水庭院管网和楼栋立管,解决管网二次污染问题。 整改情况:28家商户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保养,《嘉滨湖美食街油烟排放管理制度》已张贴上墙,督促商户常态化落实油烟、噪声管控举措。嘉禾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2户未落实好设备维护的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嘉禾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启动水质应急预案,安排专业人员现场处置,目前小区水质已全面恢复正常。 无

5 D3CZ202609170005 汝城县文明瑶族乡快乐村老屋塘组原村书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159亩茶山租出去种植松树,现又提前放松油导致生态林遭到破坏,请求处理。 郴州市汝城县 其他 污染 经汝城县林业局、文明瑶族乡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汝城县文明瑶族乡快乐村老屋塘组原村书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159亩茶山租出去种植松树”问题不属实,快乐村老屋塘组2003年与村民朱某某签订承包造林合同书,合同中有30多名农户签名,盖有组里的公章;“现又提前放松油导致生态林遭到破坏”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2003年9月20日,快乐村老屋塘组与朱某某签订雪岗寨脚山场承包造林协议,期限为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协议约定合同期间不准砍伐树木,到期后林木所有权归老屋塘组所有,协议有30多户代表签名,并加盖组里的公章。2025年11月,张某某与原雪岗寨脚山场承包造林方朱某某签订了三年放松油采集租赁合同,2026年6月开始松脂采集作业,2026年9月初与村民达成了按每株每年1元的口头采脂补偿协议。9月19日,汝城县林业局下达了《责令停止采脂作业通知书》,对违反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张某某已停止采集松脂行为,待损害影响评估报告出具后,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无

6 D3CZ202609170006 桂阳县仁义镇山河村郭家组,桂郴高速在修建过程中将泥土推在村民宅基地,严重影响其宅基地,投诉人要求征收村民宅基地。 郴州市桂阳县 其他 污染 经桂阳县交通运输局、桂阳县仁义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投诉人的房屋不在桂新高速公路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单位土方清表、泥土堆放均严格限定在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将泥土推在村民宅基地上的情况。 不属实 处理情况:该宅基地属于郭家组集体土地,宅基地上房屋不在桂新高速公路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依据现行政策不纳入第一批房屋征收范围。项目施工单位土方清表、泥土堆放均严格限定在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没有将泥土推在村民宅基地上。调查组已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已落实现场安全防护相关要求。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项目征地红线边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值守。 无

7 D3CZ202609170007 安仁县承坪乡双溪村榴霞桥组村民反映,该村附近的安仁县双溪丰源养殖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废气,导致方圆7公里左右臭气熏天,中午12点到下午4点,还有晚上10点特别严重,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请求处理。 郴州市安仁县 大气 经安仁县农业农村局、安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承坪乡政府、承坪乡双溪村支两委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该村附近的安仁县双溪丰源养殖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废气,导致方圆7公里左右臭气熏天”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走访及走访村民,未发现臭气特别明显的现象;“中午12点到下午4点,还有晚上10点特别严重,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该养殖场安装了水雾喷淋除臭设施,但在养殖中仍有一定异味飘散至周边环境。调查组要求该养殖场加强喷淋除臭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整改情况:下一步,安仁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养殖场的巡查监管,指导养殖场完善粪污综合利用,做好除臭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无

8 D3CZ202609170008 北湖区寒溪路金科郡小区居民反映,该小区五栋一单元楼下有一商铺集中排放的油烟机,油烟气味大,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请求处理。 郴州市北湖区 大气 经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骆仙街道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情况:调查组现场核查发现郴州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置在商业裙楼楼顶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异常。调查组已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督促商户正常使用、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整改情况:郴州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整改,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修清洗、加装活性炭盒。 无

9 D3CZ202609170009 桂阳县正和镇桐子坪新村居民反映,在小区和碧桂园小区隔壁有一个汽修厂,烤漆作业时烟囱排放的废气异味明显,对周边的居民影响严重,希望该汽修厂将烤漆房搬离。 郴州市桂阳县 大气 经桂阳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正和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要求该汽修厂及时更换烤漆房废气处理设施中的活性炭吸附材料,并定期对烤漆房及排气管道密闭性进行检查,避免无组织排放。同时,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烤漆房废气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整改情况: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桂阳县交通运输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汽修行业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居住环境。 无

10 D3CZ202609170010 临武县横裕茶山选矿厂,之前被投诉后,该厂将尾矿库的尾砂就地掩埋,审批球磨机规格为150吨/天,现在实际使用500吨/天,破碎机造成灰尘很大,并且征地手续不完善,投诉人要求运走尾砂并关停选矿厂。 郴州市临武县 大气,其他污染 经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临武县自然资源局、镇南乡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临武县横裕茶山选矿厂,之前被投诉后,该厂将尾矿库的尾砂就地掩埋”问题不属实,未发现违规填埋尾砂迹象;“审批球磨机规格为150吨/天,现在实际使用500吨/天,破碎机造成灰尘很大”的问题部分属实,2025年已立案查处并拆除新增球磨机;“并且征地手续不完善”问题不属实,选厂与镇南乡围子里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向围子里村缴纳租金。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向恒裕茶山选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规范物料堆存,对厂区堆存尾砂、原矿等物料全面分类整理,消除现场堆存环境隐患,做好物料堆场及破碎环节的喷淋降尘工作。针对该选厂2024年未批先建、擅自扩建日产500吨球磨选矿生产线的违法问题,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已于2025年10月28日立案查处(郴环临武立字〔2025〕22号),处罚款10.23万元,并督促企业拆除新增球磨机等设备。 整改情况:该选厂已立行立改,对堆场物料进行了拉网覆盖,在物料堆场周边加装了降尘喷淋设施,同时加大了洒水车洒水频次。严格落实破碎环节喷淋降尘措施,扬尘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无

11 D3CZ202609170011 宜章县黄沙镇沙坪村12组正在建设的大型养猪场破坏村民的杉树和土地用来建设猪场,请求处理。 郴州市宜章县 其他污染 经宜章县黄沙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宜章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宜章县黄沙镇沙坪村12组正在建设的大型养猪场”属实;“破坏村民的杉树和土地用来建设猪场”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书》,并与所在村组签订了租地协议。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该项目林地使用、林木采伐、设施农业用地均已取得对应审批备案手续,现场长期处于停工状态,未发现土地、林业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黄沙镇政府将组织企业与沙坪村12组村民代表沟通协商,推动化解征地租地矛盾。 整改情况:黄沙镇政府正在积极与企业、沙坪村12组沟通,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各项审批备案手续,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动工可能。 无

12 D3CZ202609170012 北湖区保和乡同心村的村民反映,江口风电有限公司,修建基站将弃土堆在山窝,下雨天泥沙冲到村庄,投诉人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郴州市北湖区 其他污染 经北湖区发改局、北湖区水利局、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保和瑶族乡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北湖区发改局已督促企业做好垮塌区域的修复,避免二次塌方;保和瑶族乡政府正在开展政策宣传与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双方就损失处置事宜进行平等协商。 整改情况:保和瑶族乡政府正在统计同心瑶族村9、10组村民受灾情况,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调查组已督促企业对风电场区道路边坡等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排查加固,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无

13 D3CZ202609170013 苏仙区西河大道与郴县路交界处金色润园小区施工,晚上7点到凌晨3点都在施工,挖掘机的噪声太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请求处理。 郴州市苏仙区 噪声 经苏仙区住建局、白露塘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金色润园项目因规划及设计变更,已于2024年8月停工,但由于项目前期开挖基坑积水,造成周边奥园华府小区地下室发生渗水,为消除场内积水对周边建筑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运输约4万方渣土回填基坑,因渣土运输车辆日间限行,只能在‌夜间8:30至次日4:30‌内进行,由此产生夜间土方施工噪声。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调查组督促施工单位公开施工信息,加快回填进度,落实降噪管控措施,优化土方回填作业时序,通过加装隔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作业区域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整改情况: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正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降噪管控措施,白露塘镇政府计划通过业主代表座谈、社区通报会等方式,说明渗水整治必要性和临时工期安排,争取周边群众对限时段、限工艺回填作业的理解配合。 无

14 D3CZ202609170014 资兴市兴宁镇西坌矿业有限公司经常晚上偷排废水,导致下游河流出现黄色、紫色、绿色的河水,农田无法灌溉,请求查处。 郴州市资兴市 水, 其他污染 经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资兴市应急管理局、兴宁镇政府、三都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经常晚上偷排废水,导致下游河流出现黄色、紫色、绿色的河水”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废水回用不外排,但强降雨时渗滤液存在溢流外排进入下游小溪现象;“农田无法灌溉”问题不属实,经采样检测,企业下游小溪水质满足农田灌溉要求,周边农作物正常生长。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该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渗滤液经收集池集中收集后,泵送至尾矿库或选矿车间回用,未设置污水排放口,现场未发现偷排现象,但收集池旁边存在渗滤液外溢痕迹。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对该公司选矿厂下游小溪进行了采样送检,结果显示水质满足农田灌溉要求,沿线农作物均生长正常。联合调查组责令企业强化环保设施运维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控措施,推进项目改扩建与环保设施提质改造,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整改情况:该公司已由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郴州有限责任公司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收购,目前正在对环保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下一步,资兴市相关部门将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生产及环保设施,对渗滤液外溢等问题整改到位。 无

15 X3CZ202609170001 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廖家洞村一组村民来信反映2个问题:(问题一)2026年4月21日,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对村民彭某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郴北自然资责临字〔2026〕第000003号)认定事实错误,认为其与村组有书面授权同意,清理的石料是他人长期堆放的遗弃废石堆,是为了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其本人没有擅自采矿行为,仅对废石进行清理转运,也没有非法牟利的主观故意。请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撤销〔2026〕第000003号责改文书。(问题二)郴州市北湖区铁婆岩铅锌多金属矿生态修复项目自2026年3月27日开工以来,施工方郴州市长信住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占用和采伐审批手续,也未与林权权利人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在TB07图斑内进行开挖、碾压作业,导致水源涵养林、毛竹林及地表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并雇用村霸恐吓威胁维权村民。曾向相关部门及网络平台举报,但乡政府、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的回复与实际严重不符。信访诉求:一是责令项目全面停工,防止生态破坏扩大,在未与村组及山主协商一致,未办理合法手续前,不得恢复施工;二是调取林地“一张图”确认涉事林地属性,明确保护等级和功能定位;三是核查施工方林地占用、采伐、生态影响评估等手续办理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四是督促责任方对损毁林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并给予林权权利人补偿;五是依法打击村霸恐吓威胁村民的行为,查处相关部门履职缺位、监管不力、虚假回复等问题。 郴州市北湖区 生态 经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区水利局、仰天湖瑶族乡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2026年4月21日,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对村民彭某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郴北自然资责临字〔2026〕第000003号)认定事实错误,认为其与村组有书面授权同意,清理的石料是他人长期堆放的遗弃废石堆,是为了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其本人没有擅自采矿行为,仅对废石进行清理转运,也没有非法牟利的主观故意”问题不属实,村民彭某某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采挖河道和周边山体粗矿石料25车400余吨运送到宜章县,堆放在宜章县交警队一中队旁边空坪进行处置,符合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郴州市北湖区铁婆岩铅锌多金属矿生态修复项目自2026年3月27日开工以来,施工方郴州市长信住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占用和采伐审批手续,也未与林权权利人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问题不属实,项目规划施工范围全部为采矿用地,不涉及林地地块,无须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项目尚未全面开工,现场仅小规模清理废石,未发生大面积毁林、损毁林木行为;“在TB07图斑内进行开挖、碾压作业,导致水源涵养林、毛竹林及地表植被遭到严重破坏”问题部分属实;“雇用村霸恐吓威胁维权村民。曾向相关部门及网络平台举报,但乡政府、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的回复与实际严重不符”问题不属实,北湖区森林公安局未接到雇用村霸恐吓威胁维权村民的报警和线索。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郴州市长信住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生态修复和边坡治理作业时,石头滚落砸毁村民少量竹子,仰天湖瑶族乡政府已对其损坏竹子的行为召集村民和施工方协商补偿事宜。北湖区自然资源局督促施工单位清理滚石、优化施工方法。北湖区林业局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 整改情况:仰天湖瑶族乡政府已召集村民和施工方协商赔偿竹子事宜。施工方承诺文明施工,不盗采矿产,依法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 无

16 X3CZ202609170002 北湖区居民来信反映,对相关部门办理郴州华宇风电有限公司有关信访问题存在异议:认为核查程序不规范,未通知举报投诉人参与核查工作,未能现场出面指认、详细说明和举证佐证。核查范围不全面,未全覆盖信访反映问题点位,仅在风电项目区域单一位置简单打卡、拍照取证,未严格全面踏勘,核心问题点位未逐一现场核实、逐项查验取证,核查结果无法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核查结论不严谨,结论与现场生态破坏未彻底整改、隐患依然存在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存在以拍照代替核查、书面结论代替实质整改等情况。

郴州市北湖区 生态 经北湖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区水利局、仰天湖瑶族乡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认为核查程序不规范,未通知举报投诉人参与核查工作,未能现场出面指认、详细说明和举证佐证”问题不属实,办理单位不掌握此次投诉人相关信息,根据信访工作要求,办理信访件无须投诉人全程参加核查,需信访人现场指界确定范围的问题均已通知其到场;“核查范围不全面,未全覆盖信访反映问题点位,仅在风电项目区域单一位置简单打卡、拍照取证,未严格全面踏勘,核心问题点位未逐一现场核实、逐项查验取证,核查结果无法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在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已进行全面核查,项目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已于2024年全部处理完毕,噪声、电磁辐射经检测未超标;“核查结论不严谨,结论与现场生态破坏未彻底整改、隐患依然存在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存在以拍照代替核查、书面结论代替实质整改等情况”问题不属实,水土保持方案经省水利厅批复,2024年8月通过省级水保专项验收;“华宇风电有限公司在青山村附近建设的风力发电厂导致水源流向改变,稻田丧失耕种能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被大面积破坏”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查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郴州华宇风电有限公司存在施工便道少批多占、批东建西等违法占地林地行为,破坏公益林和重点商品林地植被面积约64亩,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已对其立案查处,2023年共行政处罚违法施工主体8个,查处违法使用林地约44亩,处罚款77.0534万元;对涉及刑事案件的行为,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5月17日移送北湖区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已侦结完毕并移送北湖区检察院,2024年9月2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郴北检刑不诉〔2024〕111号)。 整改情况:无 无

17 X3CZ202609170003 群众来信反映,资兴市新雅特建材有限公司长期存在私自向周边水塘倾倒生产垃圾和工业固废,请求相关部门严查整治,依法追责。 郴州市资兴市 土壤,水 经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资兴经开区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已对新雅特公司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对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处置。资兴经开区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会议,要求各企业完善厂界围挡,严禁随意堆存、倾倒或露天焚烧各类固体废物。 整改情况:新雅特公司已清理倾倒至水坑的固体废物,并对该水坑南面边坡进行整理、覆土复绿。 无

18 X3CZ202609170004 群众来信反映:永兴县驰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9月挖毁野鸡林油茶树安装风力发电设施。风力项目停工转移后,毁掉的油茶林没有得到合理赔偿和补植。 郴州市永兴县 生态 经悦来镇政府、悦来镇江华村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永兴县驰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9月挖毁野鸡林油茶树安装风力发电设施”问题属实;“风力项目停工转移后,毁掉的油茶林没有得到合理赔偿和补植”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风电项目原1号机位建设占用68亩山林,其中胡家村45.93亩、金竹村11.75亩、江华村小冲组10.32亩。位置调整后,项目建设单位与所涉村民签订了三年的《补偿协议书》;胡家村和金竹村按照政策标准,签订了《补偿协议书》,补偿款已发放到位;江华村补偿款已拨付至江华村村级财务账户,因该村涉事村民认为补偿不合理而拒绝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导致补偿款无法发放。调查组已督促江华村小冲组村民签订《补偿协议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对临时用地进行复绿。 整改情况:悦来镇政府与江华村小冲组村民进行沟通,解读相关政策,明确告知该处不会建设风电机位,督促所涉村民签订《补偿协议书》;建设单位已同意对临时用地适时进行复绿。 无

19 X3CZ202609170005 桂阳县仁义镇太湖村朱木组村民来信反映:2020年,年出栏生猪15000头的顺达养殖场建成投产,该养殖场干湿分离机只在检查时使用,平时很少使用,猪粪全部冲到沉淀池,因沉淀池黑膜下端烂了,污水往地下下渗和自然挥发,导致养殖场周边树木死亡,污染本组饮用水。该养殖场与本组油茶大户签订假的污水消纳合同,应付检查;气温高时和晚上臭味难闻,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多次反映无果,请求查处。 郴州市桂阳县 大气, 水 经桂阳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桂阳县林业局、桂阳县疾控中心、桂阳县仁义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2020年,年出栏生猪15000头的顺达养殖场建成投产”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年出栏生猪约4800头;“该养殖场干湿分离机只在检查时使用,平时很少使用”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振动式爬坡干湿分离机正常运行,现场未见干湿分离机闲置不用现象;“猪粪全部冲栏到沉淀池,因沉淀池黑膜下端烂了,污水往地下下渗和自然挥发,导致养殖场周边树木死亡,污染本组饮用水”问题部分属实,该养殖场氧化塘黑膜出现部分破损,但未发现废水外排、明显渗漏痕迹,周边林地植被完好;“该养殖场与本组油茶大户签订假的污水消纳合同,应付检查”问题不属实,污水消纳协议已实际履行;“气温高时和晚上臭味难闻,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多次反映无果”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对该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一是要求该养殖场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将干粪送往有机肥加工厂,持续做好饲料添加益生菌生物除臭等措施,减少臭气排放;二是对氧化塘破损的防渗黑膜立即进行修补,确保废水不外溢,进一步规范干粪消纳(销售)台账和除臭剂使用台账。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湖村朱木组村民生活用水水井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24)Ⅲ类标准限值。 整改情况:该养殖场已完成氧化塘防渗膜修补工作,严格落实除臭措施,增加益生菌、除臭剂使用量,并规范了相关台账记录。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执法监管及日常巡查,对养殖粪污消纳利用进行技术指导。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