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 肖佩珊 通讯员 戴波林 陈明)为切实维护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近日,郴州市人社局、市邮政局联合召开了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部署会,会议明确市人社局将与市邮政管理局密切协作,有效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动实现全市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据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快递业发展迅猛,我市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背景下新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快递从业人员全面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既是给他们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工伤保险保障,也是顺应完善劳动保障制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的要求和趋势。
根据《关于湖南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市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已注册登记取得独立《营业执照》、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作为独立的参保单位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设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账户、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末端快递网点,由该末端网点所属的参保基层网点(即所属的上级已取得快递经营许可资质、有独立《营业执照》、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已参保基层网点)代为办理优先参保,原则上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地办理参保,并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
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由基层快递网点为快递从业人员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