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

公告 版次:A04  作者:  2023年09月06日  

黄张明:

因你2016年5月提出辞职,经院委会讨论决定同意后双方劳动人事合同已解除,但你经多次通知一直未配合单位完善相关离职资料,并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我单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回我单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否则视为不愿配合办理,我单位将按照规定向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完善你的离职手续。

特此公告

宜章县里田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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