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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法院对一涉案商铺强制腾房 版次:A03  作者:  2023年12月08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晨希)租赁合同已经解除,然而商户“赖”着不走……近日,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社区和物业工作者的共同见证下,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眭勇、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武将的带领下,前往国庆北路对常某强占的涉案商铺进行强制腾迁。

2020年11月1日,原告陈某与被告常某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承租人需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0天支付下一轮租金。然而,常某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后,经多次催促,再未支付。于是,陈某向常某发出两份《解除合同通知书》,并诉至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限常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搬离案涉商铺,并支付相应租金。然判决生效后,常某迟迟未搬离,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还有一些大型设备,再给我3天时间好不好?”“不行!执行不是跟你讨价还价,我们已经给了你一个月时间。”面对被执行人的“缓兵之计”,执行法官态度坚决。一招行不通,常某又使一计,试图指责执行法官“有失公正”。“法院绝对公平公正!现在是执行阶段,在保障好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后再谈你的权益。”眭勇的话掷地有声,常某作为租金拖欠人,再也没有理由反驳。经过7个小时,案涉房屋内物品终被搬空,法官将房屋现场交付给陈某。

本次执行行动是北湖法院贯彻落实省法院正在开展的“湘执利剑2023”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之“执行局长在执行、代表委员看执行”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北湖区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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