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建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人民法院做好当前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明确了工作目标,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工作思路。
一、找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结合点、落脚点和共治点
第一,找准结合点。当前,人民法院要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更加自觉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的中心大局中去谋划和思考,努力找准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的结合点,在保护创新中做实为中心和大局服务。当前,人民法院以守护科技创新为主线,突出对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保护,做深做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保障产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为营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找准落脚点。当前,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好“如我在诉”的理念,完善好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诉讼指引制度,鼓励案件当事人检索并提交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报告,对涉知识产权纠纷形成合理评判、合理预期,从而更加理性精准地选择调解、撤诉、合作等纠纷解决方式来化解知识产权案件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更高满意度。
第三,找准共治点。当前,人民法院需要坚持系统观念,找准共治点,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共治机制。譬如通过协调版权、公安、市场监管、仲裁、海关等部门,形成合力,实行“调解+司法确认”等方法,推动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共治,扭转长期以来KTV行业版权费收取过度依赖诉讼的不利局面。
二、把准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工作特点、工作难点和工作重点
第一,把准工作特点。当前,发明专利等技术创新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呈现出增长性强、专业性强、国际性强、统筹性强的新趋势、新特点。为此,人民法院需要深刻把握知识产权案件的新趋势、新特点,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的现代化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做实有利、有力、有效、高效、重点保护,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让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为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第二,把准工作难点。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新型、疑难、复杂等特点,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常常面临“无法可依”的情形,要制定相关方面的工作指引,明确开放性法律规则的解释方法,完善“法无明确规定”时的知识产权案件处理规则,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结果公正合理。针对当前知识产权案件“类案不同判”等问题,积极运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第三,把准工作重点。当前,人民法院需要在如下重点方向发力:进一步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前沿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厚植法治土壤;全面加强对种业科技创新的法律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对短视频、有声读物、开源软件等与技术密切相关的新型业态的保护,促进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发展;加强区域协同保护,提升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新时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瞄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完善
第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当前,人民法院需要考虑到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与民商事审判机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状况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需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同时,面临著作权、商标权管辖权已经下放到城区基层人民法院行使的现状,上级法院要进一步对城区基层人民法院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好知识产权审判庭,配备好专门的审判设施和充足的审判力量,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当前,人民法院需要以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建设为重心,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方向,一体融合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加快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同时,着力打造一支清廉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锻造一支政治业务作风过硬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第三,完善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机制。面对当前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一判了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重主刑轻附加刑,知识产权行政案件重程序轻权利,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各行其道、互不干涉的尴尬境地,人民法院需要完善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机制,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民事赔偿、行政履职、刑事追诉依法协同,确保裁判实现更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作者单位: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