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

不得把车租给未成年人 版次:A03  作者:  2025年05月22日

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孙璐)5月19日,桂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交通局召开桂阳县未成年人违规租车治理座谈会。

近期,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桂阳县域范围内存在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向未成年人租车或者通过“放车人”向未成年人租车等问题。未成年人由于未到考取驾驶证年龄且无资金来源,无证驾驶被交警部门查处后无力缴纳罚款,从而发生为筹集罚款实施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甚至部分租赁车辆成为容留吸毒的场所。

为解决汽车租赁行业乱象,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向汽车租赁公司的主管行政机关县交通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加大对汽车租赁公司的检查力度,注重与其他部门的线索移送工作。

座谈会上,县交通局与会代表表示,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合互动,建立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净化汽车租赁行业环境。与会人员就下一步如何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经营者违法经营成本,增强守法经营的意识等进行了沟通交流。

湘ICP备10203546号
 湘公网安备 431003020001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19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