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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版次:A03  作者:  2026年03月24日

胡贤文、彭选银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郴州市苏园路高山背34号A栋80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苏仙不动产权第008521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胡贤文 彭选银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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