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确定以下人员为2025年度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对象(以下简称评议对象):
序号 姓 名 职 务
1 彭生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 杨 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3 莫 雄 市人社局局长
4 黄 琴 市商务局局长
5 曹政科 市文旅广体局局长
6 曹世香 市审计局局长
7 侯依林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8 刘志军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评议内容为本届任现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包括:
1.坚持依法行政,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和推进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政绩观,推进市委、市人大以及市政府本届以来确定的其分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副市长);
3.贯彻落实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目标任务情况,特别是围绕深入推进“六大新行动”履职情况(部门行政正职);
4.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配合支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相关工作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等。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8位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书面材料请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电子邮件请发czrddbgw2025@163.com,电话反映情况请拨0735-2871821。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